{{ $t('FEZ002') }} 教務處|
補助資格:凡本校高中生於114年8月1日起至115年6月30日參加英語能力檢測(以測驗日期為準),且成績達CEFR B1以上標準者。
補助金額:
成績達CEFR語言能力參考指標B1等級者,補助半額報名費;
成績達CEFR語言能力參考指標B2(含)以上等級者,補助全額報名費。
每生依檢定考試報名費收據補助,至多新臺幣2,000元為限,校內相同性質之補助不得重複請領。
詳細申請方式請參閱附件。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6-03-13|
{{ $t('FEZ005') }} 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