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主旨:檢送112年度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生活津貼」 補助申請表件1份,敬請貴單位協助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規定辦理。
二、申請資格:設籍本市4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 內「私立」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在學學生,其家庭總收入平 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本市最低生活費2倍以下(即 新臺幣3萬562元以下)。
三、受理期間:由就讀學校於112年9月1日至9月30日受理申 請,並初審申請文件及造具學生名冊,至遲於112年10月15 日前函送本局複審,逾期不予受理。
四、全國各私立大專院校如有設立「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 心」,敬請一併轉達周知。
五、旨揭要點暨其附件電子檔請至本局局網-最新消息下載,網址請參考附件。本案請洽承辦人:本局教育文化科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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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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