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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百齡高級中學

公告新聞

公告--臺北市立百齡高級中學安全及衛生防護委員會設置要點暨臺北市立百齡高級中學職場霸凌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

{{ $t('FEZ002') }} 人事室|

一、臺北市立百齡高級中學(以下簡稱本校)為提升公務人員執行職務之安全及衛生防護、職場霸凌之防治,依「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第五條規定及「臺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設置「臺北市立百齡高級中學安全及衛生防護委員會」(以下簡稱本防護委員會),並訂定本要點。臺北市立百齡高級中學安全及衛生防護委員會設置要點
二、臺北市立百齡高級中學(以下簡稱本校)為建構本校健康友善之職場環境及辦理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處理,特依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以下簡稱安衛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訂定本要點。臺北市立百齡高級中學職場霸凌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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