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特教組
{{ $t('FEZ002') }} 輔導室|
一、依 據
(一)特殊教育法
(二)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
(三)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
(四)113年7月10日北市教特字第113077745號函修正之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要點
二、目 的
(一)發揮資賦優異學生學習潛能,提供適性教育。
(二)協助學習優異之學生加速、加深或加廣學習。
三、實施方式(詳附件一)
(一)部分或全部適用之學習領域(科目)免修(以下簡稱免修課程)。
(二)部分適用之學習領域(科目)加速(以下簡稱部分學科加速)。
(三)全部適用之學習領域(科目)加速(以下簡稱全部學科同時加速)。
(四)部分適用之學習領域(科目)跳級(以下簡稱部分學科跳級)。
(五)全部適用之學習領域(科目)跳級(以下簡稱全部學科跳級)。
四、申請方式
(一)申請時間:114年9月1日~114年9月15日
(二)申請地點:本校特教組。
(三)報名方式:報名時須繳交「申請表」、「資優資格證明及相關證明文件」。
(四)因每項實施方式的標準不同,請於報名時註明申請項目以利行政作業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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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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