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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百齡高級中學

公告新聞

轉知教育部辦理「教育業務志願服務獎勵實施計畫」,歡迎本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所屬志工及志願服務團隊報名申請。

{{ $t('FEZ002') }} 秘書室|

一、獎勵資格:

()志工

(1)青學獎:具學生身分,連續服務2年以上,且服務時數累計200小時以上。

(2)銅質獎:連續服務3年以上,且服務時數累計1,000小時以上。

(3)銀質獎:連續服務5年以上,且服務時數累計1,500小時以上。

(4)金質獎:連續服務7年以上,且服務時數累計2,000小時以上。

(5)鑽質獎:連續服務10年以上,且服務時數累計3,000小時以上。

()志願服務團隊

()運用單位

二、推薦日期:11481日起至114930日止(以郵戳為憑)

三、詳情請參見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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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7-24|

{{ $t('FEZ005') }} 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