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特殊境遇家庭新年度證明文件繳交通知 / 身障所得查調申請
[1] 請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庭或特殊境遇家庭的同學,於學期末(114年1月17日)前將新年度區公所或社會局核准的證明文件交至教務處註冊組,以利下學期各項補助與減免辦理。(亦可由學生或家長自行至數位發展部MyData平台下載再行繳交)
[2] 若有身份異動(原無此身份,後來新增成為低收或中低收、低收→中低收 / 中低收→低收或減免身份消失等),請一樣於學期末(114年1月17日)前將新年度核准的證明文件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3] 若因社政單位作業延遲關係,無法於期末前繳交新年度證明文件者,也請於期末前先至教務處註冊組說明。
[4] 具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資格的同學,下學期雜費減免仍然要通過財政部所得查調作業流程(期限為明年1月10日),請符合資格同學(無論要不要申請減免)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補助申請表並於期限前經家長及導師簽名確認後於期限前繳回註冊組。逾期未繳交者教務處將逕行依照113學年度第1學期之查調意願進行財政部所得查調作業。
[5] 未提供新年度證明文件者,將被視為無減免身份,於補交新年度證明文件前無法享有各種費用減免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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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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