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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百齡高級中學

公告新聞

人事室-112年中秋節廉政倫理宣導

{{ $t('FEZ002') }} 人事室|

各位同仁您好:

中秋佳節將至,本校配合市府教育局政風室循例宣導相關倫理規範

一、中秋佳節將至,於此期間易生受贈財物或飲宴應酬等情事,本局暨所屬機關學校同仁如遇有與職務上具利害關係之個人、法人或團體饋贈財物、邀宴應酬或請託關說時,應依「臺北市政府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相關規定簽陳機關首長並知會政風單位辦理登錄,以保障自身權益及維護民眾對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

二、廉政倫理規範如附件,並已公告於校網,請同仁自行前往參閱,另亦可至教育局官網/科室業務/政風室/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三股)專區項下載瀏覽。

三、同仁倘有廉政倫理規範諮詢需要或發生相關請託關說情事,請同仁務必聯繫人事室芳竹,以保障同仁權益,謝謝。

 

受贈財物之原則

收受餽贈要注意,廉政倫理莫忘記。

受贈財物想仔細,知會政風免爭議。

受贈財物需登記,避免利害保平安;超過禮俗應拒絕,親友代收應退回。

飲宴應酬之原則

受邀飲宴宜三思,深思熟慮不徇私。

飲宴應酬應避免,利害關係不參加。

如與職務有利害,飲宴應酬需避開。

請託關說之原則

請託關說涉不當,簽報知會不可忘。

請託關說要注意,知會政風保權益。

其他

社交禮俗不逾矩,請託關說需報備,謹言慎行少煩惱,廉政倫理要遵行。

應對進退均有據,利害關係要迴避,請託關說要思考,廉潔自持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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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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