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寄宿家庭徵選條件如下:
(一)寄宿期間:自112年6月中旬至112年8月中旬期間(可彈性選擇)。
(二)接待對象:NSLI-Y高中生、CLS大學生。
(三)寄宿地點:大臺北地區(近淡水、士林、關渡、北投尤 佳)。
(四)接待條件:需提供學生獨立房間或單人床(上下舖亦 可)、學生寄宿期間的膳食及安排學生與家庭共同出 遊。
(五)補助金額:
1、NSLI-Y(高中生):新臺幣2萬4,000元整(含餐+出 遊)。
2、CLS(大學生):新臺幣共2萬1,000元整(不含餐+出 遊)。
(1)Group A:112年6月24日至112年7月14日(3週-新 臺幣1萬500元整)。
(2)Group B:112年7月15日至112年8月4日(3週-新臺 幣1萬500元整)。
(六)報名網址:請參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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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3-03|
{{ $t('FEZ005') }} 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