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臺北市立百齡高級中學

學生活動

註冊組 - 台北市北安扶輪社清寒獎助學金

{{ $t('FEZ002') }} 教務處|

台北市北安扶輪社清寒獎助學金

一. 申請資格:清寒優良獎學金

    1.現為台北市北投區、士林區、中山區之公立高中(職)校在校學生。

    2.父母一方死亡或重大傷病或家庭突發變故者、貧戶證明或家境清寒,且在民國114年9月30日前已設籍於台北市者。

    3. 上學期操行甲等、學業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且未受記過或以上處分者。

    4. 114學年度內,經學校證明未領有其他獎學金者。

    5. 公費生不得申請。

    6. 條件符合本社獎助學金章程者每學期得以再申請。但名額內該社保有選取成績優越者為頒贈對象。

    7. 若重複申請台北市地區之其他扶輪社獎學金,即取消獲獎資格。

二. 名額及獎助金額:

    1.名額: 五名。

    2.金額:每名新台幣壹萬元。

三. 申請日期: 即日起迄至民國115年4月20日止。

四. 評審: 經該社獎學金委員會初審,面談,再經理事會複審,於民國115年6月15日通知錄取者。

五. 獎助給付:頒發給付時間、方式另行通知。

六. 申請手續:填具申請書二份,連同有關證明文件於規定日期前以掛號信寄交該社(以郵戳為憑)。

七. 郵寄地址: 104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53巷20號8樓之7 台北市北安扶輪社獎學金主委收,聯絡電話:(02)2531-8968 王小姐

    1.應繳附文件:

       (1)申請書(空白表格可自行下載印製或向教務處註冊組索取)。

       (2)本學年(上學期)學業成績單及操行證明單乙份(需有體育成績,須加蓋學校印章)。

       (3)家庭狀況調查表。

       (4)當月全戶戶籍謄本(請至戶政事務所申請,勿附戶口名簿)。

       (5)自傳及未來理想,限用電腦打字(500字以內)。

       (6)低收入戶或貧戶證明乙份。

    2.申請書請填寫二份,於民國115年4月20日前一份寄交該社,一份由推薦學校存查。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6-03-15|

{{ $t('FEZ005')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