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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 - 財團法人大鵬科技慈善基金會會115年第1次「獎助學金」申請
一. 獎助學金獲獎金額:
高中職組:每名獎助學金:10,000 元,視募款情況,預計至少名額:1 0 名。
大學專組:每名獎助學金:15,000 元,視募款情況,預計至少名額:10 名。
二. 申請資格與條件:需同時具備以下五項,始得申請本獎助學金
(一) 具有本國籍且於申請截止日前未滿25歲者。
(二) 就讀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高中職、五專、大學之學生,且申請時仍於學籍內 ,不含軍警校、空中大學、大學在職專班及研究所 。五專或七年一貫學制者前三年級列為高中職組。
(三) 學習成績:申請人在學成績前一學期[本次為 114 學年度第一學期]總平均達70分,且操行75分以上 。
(四) 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 ,或申請領取其他校內外獎助後,仍無法完全紓困者 。
(五) 家庭狀況:
(1)具中低、低收入戶資格。
(2) 特殊情形
1、家庭中主要生計責任者死亡 、罹患重傷病 、失業、入獄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
2、特殊境遇家庭狀況影響學生求學穩定。
3、其他因遭遇重大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求學困難。
4、申請人有特殊身心症狀,但仍積極求學,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
三. 申請方式:申請人備妥相關申請文件,於115 年03月20日前郵寄至 財團法人大鵬科技慈善基金會 ,以郵戳為憑 ,逾期概不受理。請清楚填寫正確之聯繫方式,以利後續通知。
四. 申請文件
(一) 「大鵬 獎助學金申請表」正本一 份;可電腦打字,申請人親筆簽名、蓋章。
(二) 「自傳」正本一份,至少 500 字;可電腦打字,申請人親筆簽名、蓋章。
(三) 「推薦函」正本一份,由就讀學系主任、班級導師、輔導老師、專業科目老師、社福機構社工推薦;可電腦打字,推薦人親筆簽名、蓋章。
(四) 申請時之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一份,成績單須蓋有學校印鑑證明。
(五) 申請人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一份 。
(六) 請申請人至國稅局申請前年度全戶「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證明正本一份。
(七) 請申請人至國稅局申請前年度全戶「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清單」證明正本一份。
(八) 申請當時學期之學校「註冊繳費收據」影本一份或校方開立之「在學證明」正本一份。
(九) 家庭特殊狀況證明文件:除中低收入戶及特殊境遇家庭證明等,若家中成員或申請者本人罹患重大疾病請檢附公私立醫院之診斷證明正本;診斷證明須蓋有醫院名稱大 章及醫師印章。
(十) 清晰之郵局、銀行帳戶封面影本(限申請人本身之帳戶,並請加蓋印章或簽名),申請人若未開立金融帳戶,得用監護人帳戶 影本 代替。
(十一) 特殊表現之證明。如:技能或特殊才藝優異之獎狀、獎牌,熱心公益及特殊表揚事蹟,求學時已考取各類證照資料等 ,並自行列表分類及逐條詳細說明特殊表現之內容 、附上證明文件,若未列表或分類不清、未附上相關介紹及證明文件,或無法辨識等情況 恕不予採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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