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設備組
{{ $t('FEZ002') }} 教務處|
一、請協助宣導應考注意事項,並提醒考生應攜帶合格之應試 證件正本應考。
二、請多加利用大眾交通運輸工具抵達本校,小客車依本校規 定採計時收費。囿於校內停車位有限,倘車位不足,請逕 停附近公有收費停車場,停車費用需自行負擔。
三、本校無遊覽車停車位,遊覽車入校請依交管人員指揮,於 指定地點放考生下車後出校。
四、考試結束,為避免交通壅塞,建請分流由南北校門出校。 往南或走北二高交通車,請從寶山路南校門出校;往北交 通車,則從光復路北校門出校。
五、隨函檢附應考重要提醒、交通注意事項、考區位置圖、交 通動線簡圖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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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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