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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114學年度第1學期韌世代獎助學金」申請相關資料
一. 獎助學金獲獎金額 - 高中職 、五專 組一 學期一萬元整。
二. 申請資格 與條件:需同時具備以下七項,始得申請本獎助學金:
(ㄧ) 年齡 具有中華民國身分且未滿 25 歲者 。
(二) 學歷 - 就讀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高中職、 五專、大學、碩士之學生 。
三. 學業成績:113學年度第二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含75 分)。
四. 非家扶基金會經濟扶助對象。
五. 家庭收入
1. 114年非政府列冊之低收入戶。
2. 113年度家庭總所得未超過120萬,且家庭總所得平均分配至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2萬元 以下 。
六. 家庭特殊狀況
1. 家庭中主要生計責任者死亡、罹患重傷病、失業 、入獄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
2. 其他因遭遇重大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求學困難。
七. 韌世代精神
1. 申請人積極參與公益服務、學術技能檢定或才藝競賽等,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
2. 申請人 有特殊身心症狀,但仍積極求學,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
八. 申 請方式 - 申請人備妥相關申請文件,即日起至114年9月19日(五)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請郵寄至申請人戶籍 所在地之家扶中心 。請清楚填寫正確之聯繫方式,以利後續通知。
九. 申請文件:
(ㄧ) 「韌世代獎助學金申請表 」 正本一 份 ;可電腦打字,申請人親筆簽名或蓋章。
(二) 「 自傳」正本一 份,至少500字 ;可電腦打字申請人親筆簽名或蓋章 。
(三) 「 教師推薦函」正本一份,由本學期就讀之學校老師推薦 ;可電腦打字,推薦人親筆簽名或蓋章。
(四) 113學年度第二學期成績單正本一份,成績單須蓋有學校印鑑 證明。
(五) 申請人近六個月內「 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一份 。
(六) 請申請人至國稅局申請113年度全戶「 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證明 、全戶「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清單 」證明正本各一份 。
(七) 114學年度第一學期學校「 註冊繳費收據」影本一份或校方開立之「在學證明」正本一份 。
(八) 家庭特殊狀況證明文件:若家中成員罹患重大疾病者,請檢附公私立醫院之診斷證明正本;診斷證明須 蓋有醫院名稱大印章及醫師印章。
(九) 韌世代精神之佐證資料 - 參與志願服務、學術技能檢定或才藝競賽、個人特殊事蹟等相關證明資料影本 。
十. 審查
(一) 由家扶基金會各 地家扶中心進行兩階段審查
1. 第一階段 審查 申請文件資料之正確性、完整性。
2. 第二階段 依申請人檢附之資料進行實質審查。
(二) 審查公告
1. 審查結果將於 114年10月24日(五)公告於家扶基金會官網。
2. 獲獎通知各地家扶中心將以郵寄、電話或 E mail 等方式通知申請人獲獎及相關事宜。
十一. 申請 獎助學金者之義務
1、「 繳交學習分享信」請獲獎者領取獎助學金後,於115年1月30日(五)前繳交學習分享信至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家扶中心以郵戳為憑 。
2、「 學習分享信」之撰寫規範請參照附件表單上說明或依照各家扶中心要求辦理 。
3、若未如期繳交「 學習分享信」之獲獎人,將失去下次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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