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1、 課程時間:114/7/8(星期二)起
2、 上課時間、地點:請見附件檔案。
3、注意事項:
(1)學生未申請專班重修或自學輔導者,一律視同放棄該科學分資格。
(2)課程開始上課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一律不得退費。
(3)學生報名重補修班或自學輔導班,須依排定之課表上課並遵守相關規定,修課期間除重大特殊理由不得請假。
(4)俢課期間,學生缺課節數達該科目重(補)修教學總節數三分之一者,不予成績評量,該科目重修成績以零分計算。參加自學輔導期間,除重大特殊理由不得請假違反請假規定者,不予成績評定。
(5)返校時,請穿著整齊校服並依規定配合警衛人員指導進入校園指定教室上課。
(6)重修自學期間,若有請假相關事項請洽學務處生輔組。
(7)113學年度101-104班、高二、高三及已畢業同學為(一上-數學1班);105-108班同學為 (一上-數學2班)。
4、 學生成績考查
(1)學年重修成績及格者,原不及格學期之成績、學年成績以各類學生及格分數登錄。
(2)學年重修成績不及格者,原不及格學期之成績以原成績、補考成績、重修成績擇優登錄,學年成績則以原學年成績、重修成績擇優登錄。
5、 若有任何變更情事,將公告於學校校網之本公告中。
(1) 109班數學更動上課時間,請同學們注意(114年7月4日18:50更新)
(2) 一上-國文:上課地點 更改為108教室,上課時間異動 (114年7月6日22:00更新)。
(3) 209班國文課表誤植更新,請同學們注意(114年7月8日11:27更新)
6、若因相關事項申請退費,退費申請單如附件請先填妥並給家簽名後親至教學組周幹事處繳交,申請日期為 7/7至7/11,02-28831568#118
7、部分科目有相關教材規定及線上課程連結,請查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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