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114學年度大學分發「特種生(原住民生或其他身分)加分或聽覺障礙證明文件審查」相關事宜
依「114學年度大學分發入學招生簡章」規定略以:…凡欲以特種生身分享加分優待者,均須提出特種生身分審查申請。…聽覺障礙達衛生福利部鑑定標準中度以上者,若欲申請不受高中英語聽力測驗成績檢定標準之限制,須繳交聽覺障礙證明文件進行審查。
所以各班欲參加分科測驗分發入學同學,如有如上述聽覺障礙身分或特種身分(原住民、蒙藏生、外派人員子女…)請於5月16日(五)前提供相關證明文件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認證作業。
未於大考中心規定期間提出特種生加分申請或審查未通過者,一律視為普通考生,不予加分優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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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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