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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 - 財團法人崇善基金會113學年度獎助學金

{{ $t('FEZ002') }} 教務處|

財團法人崇善基金會113學年度獎助學金

一. 獎助之類別、對象、金額及名額:
   (一) 北北基桃 低收入戶成員助學金:
      1.不限設籍(凡屬於各縣市政府核准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戶內成員者,僅能申請此類別)現就讀於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宜蘭縣或桃園市之高中職(含日間部、夜間部、進修部;但不含實用技能班、建教合作班、特教班、五專生等等),其人品善良有上向心,並經班級導師或科系主任之推薦者。
      2.審核甄選:高中職生(不含五專生),限95/09/01-98/08/31出生者;本學年度上學期德行評量表無不良懲處之紀錄,且學業成績平均88分以上者;每名新台幣壹萬伍仟元,暫定20名。
   (二) 北北基桃 高中職生急難助學金:
      1.不限設籍(但屬於各縣市政府核准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戶內成員者,不得申請此類別)現就讀於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宜蘭縣或桃園市之高中職(含日間部、夜間部、進修部;但不含實用技能班、建教合作班、特教班、五專生等等),其人品善良有上向心,因受家庭經濟因素之影響,並經班級導師或科系主任之推薦者。
      2.審核甄選:高中職生(不含五專生),限95/09/01-98/08/31出生者;本學年度上學期德行評量表無不良懲處之紀錄,且學業成績平均65分以上者;每名新台幣壹萬伍仟元,暫定60名。
   (三) 崇善獎:
      1.凡符合上述之資格,並具有行善行孝之事蹟,足堪為青年人之楷模,自行繕書或電腦列印,最少伍仟字,詳述之;即可進階申請。
      2.審核甄選,每名新台幣捌萬元,暫定5名。

二. 申請方式:請於114年3月28日前完成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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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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