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財團法人台北市覺修宮學生獎助學金
一. 申請資格:由學校推薦申請高中職家庭需照顧的學生。112學年度第2學期學期平均75分以上,操行總評甲等(80分)以上,體育分數70分以上。
二. 名額與金額:7名,每名新臺幣2000元。
三. 申請方式:請於9月25日(三)放學前向導師提出申請,繳交申請表格(可洽導師或教務處註冊組)、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及學校成績證明、學籍證明等文件,由學校初審後統一彙整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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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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