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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政府113年度「基隆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一. 申請資格:設籍基隆市六個月以上,現正就讀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專科學校及大學校院家境清寒之學生。
二. 申請文件:
(一)獎學金申請表一份。
(二)前一學年(上、下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一份。
(三)在學證明正本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A4規格)。
(四)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影本。
(五)未享公費待遇證明書(可洽教務處註冊組)。
(六)前一學年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相抵後,未受警告以上懲處證明書正本或操行成績證明書正本。
(七)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其他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證明。
三. 申請程序:請先行填妥申請表及備齊相關證明文件(各項證明文件如為影本者,每頁請蓋用「私章」並交由學校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於9月27日(五)前交教務處註冊組,再由學校先行初審資格後,統一造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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