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屏東縣112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及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
一. 申請對象:設籍該縣六個月以上在學之清寒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並有書面證明:
1、持有鄉鎮市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但不包含村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
2、家庭突然遭遇變故或其他情形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查核並由學校出具證明。
二. 申請程序:學校針對申請資料進行初審,各項證明文件如為影本,請蓋學校證明章並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彙整合格申請者名冊(電子檔)。
1、紙本資料請郵寄至屏東縣勝利國小(900屏東縣屏東市勝利里28鄰蘭州街2號),信封上請註明「OO學校申請112-2清寒及優秀獎學金」。
2、電子檔請另Email至屏東縣勝利國小李采瑄組長信箱(tsae720@gmail.com),信件主旨請註明:「OO學校申請112-2清寒及優秀獎學金」。
三. 已受領公費或已領有政府其他與本要點同性質獎學金者,不予發給本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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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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