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112學年度第2學期高中部具減免身分(低收入/中低收入/身障)學雜費減免新年度證明文件繳交及身障家庭所得查調事宜
[1] 請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庭的同學,於學期末(113年1月19日)前將新年度區公所或社會局核准的證明文件交至教務處註冊組,以利下學期各項補助與減免辦理。
[2] 若有身份異動(原無此身份,後來新增成為低收或中低收、低收→中低收 / 中低收→低收或減免身份消失等),請一樣於學期末(113年1月19日)前將新年度核准的證明文件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3] 若因社政單位作業延遲關係,無法於期末前繳交新年度證明文件者,也請於期末前先至教務處註冊組說明。
[4] 具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資格的同學,下學期雜費減免仍然要通過政部所得查調作業流程(期限為明年1月10日),請符合資格同學(無論要不要申請減免)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補助申請表。期限內未繳交者,將依照112學年度第1學期初所得查調時表示之申請意願進行112學年度第2學期之身障補助家庭所得查調作業。
[5] 未提供新年度證明文件者,將被視為無減免身份,於補交新年度證明文件前無法享有112學年度第2學期各種費用減免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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