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一. 詳情參見9月12日同主旨公告。
二. 凡學生本人、或其父母親、祖父母為雲林籍,就讀公、私立國中及高中職1年級(112學年度升2年級者)符合相關成績等條件者,可向基金會報名申請。
三. 為擴大照顧雲林子弟,除原申請受理時間展延至112年10月13日止(以郵戳為憑)外,且放寬申請資格:
(一)「高中菁英」申請成績標準原以總平均「85分」以上門檻,調整為「80分」以上,取消無任何一學科「70分 」以下標準;「國中菁英」依原標準申請;「國中清寒」 申請成績標準原以總平均「65分」以上門檻,調降為總平均「60分」以上。
(二)清寒學生組若未取得縣市政府所核定之中低收入戶及低收入戶證明,可提出學校證明書申請表,即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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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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