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台北市北安扶輪社清寒獎助學金
一. 申請資格:清寒優良獎學金5名
(一)現為臺北市北投區中山區士林區之公立高中職校在校學生
(二)父母一方死亡或重大傷病或家庭突發變故者、貧戶證明或家境清寒,且再民國112年3月31日前已設籍於臺北市者。
(三)上學期操行甲等、學業
(四)112 學年度內,經學校證明未領有其他獎學金者。
(五)公費生不得申請。
(六)條件符合本社獎助學金章程者每學期得以再申請。但名額內該社保有選取成績優越者為頒贈對象。
(七)若重複申請台北市地區之其他扶輪社獎學金,即取消獲獎資格。
二. 名額及獎助金額:
(一)名額:五名。
(二)金額:每名新台幣壹萬元
三.申請日期:即日起迄至民國112年10月23日(一)止,先行將申請書(空白表格可洽教務處註冊組)及應繳付文件(如下)交教務處註冊組初審後統一寄送。
(一) 申請書(申請書填兩份)
(二)上學期學業成績單(需有體育成績,須加蓋學校印章)
(三)當月全戶戶籍謄本
(四)家庭狀況調查表
(五)自傳及未來理想,限用電腦打字(500字以內)
(六)低收入戶或貧戶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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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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