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財團法人台北市覺修宮 學生獎助學金
一. 申請資格:公立高中職在學學生,家庭需照顧。111學年度第2學期平均75分以上,操行甲等(80分)以上,體育70分以上。
二. 名額與金額:全市56名,每名新臺幣貳仟元整。
三. 本獎學金一律經由學校初審後向覺修宮申請,不接受個人申請件。故符合資格且有意願申請之學生,可洽教務處註冊組所取空白表格,並於9月25日(一)向導師提交申請表件(申請書、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成績單與學籍證明),以利學校初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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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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