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婦聯社會福利基金會高中職學生就學補助
一. 補助對象:
(一)公私立高中職就學,具學籍之在校學生。
(二)家庭貧困,生計困難,以致無力負擔就學相關費用者。
(三)每一清寒家庭以補助一名為限。
二. 補助名額與金額: 直轄市以40名為原則,每名學生每學年以補助新臺幣壹萬元為原則。
三. 辦理程序:請填具申請表(空白表格可洽教務處註冊組)後於9月19日(二)前交至教務處註冊組進行校內初審,擇優推薦。
四. 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學生等已領有政府補助,無特殊困難者,依基金會要求,不列入推薦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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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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