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依北市教中字第1123076087號函,修正臺北市112年度中等學校學生組語文競賽實施計畫如附件。
新生增額條件如下:
(一)「前一學習階段」曾獲市(縣)賽(不限本市,他縣市亦可)該組該語言該項目第1至6名,本學年度得以該獎 項(以1次為限)增額推薦參加本市該語言該項目複賽, 國語動態項目(演說及朗讀)進入複賽「第1階段」,而國語靜態項目(寫字、作文及字音字形)及本土語文所 有項目則進入單一階段複賽。
(二)「前一學習階段」曾獲得全國賽該組該語言該項目特 優,本學年度就讀國中7年級或高中10年級時,得以該獎 項(以1次為限)增額推薦參加本市該語言該項目複賽 「第2階段」(國語靜態項目及本土語文所有項目均為單 一階段複賽)。
因有報名時限,請符合資格學生於112年8月25日(星期五)上午11時40分前聯繫本校教學組02-28831568#103、102,逾時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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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3-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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