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財團法人台北市山西文教基金會111學年度助學金
一. 本校高中部未享有公費待遇之山西省籍學生可提出申請。
二. 獲本助學金之學生均加發李莊潤潔女士助學金,二者金額均按申請人數及基金孳息收入分級斟酌決定之。
三. 有意申請學聲請於3月31日前備妥下列文件交教務處註冊組統一送件申請(該會不接受個別申辦):
(一) 助學金申請表(空白申請表請洽教務處註冊組)。
(二) 本籍證明文件:
1. 載有學生本籍為山西省籍證明文件或其直系血親之有效本籍證明文件(可向戶政單位申請影印舊戶籍謄本)以直系一等血親為準
2. 由山西省同鄉會出具之會員及籍貫確認函,亦得為有效證明文件
(三) 申請人郵局或銀行帳戶(帳號)之存摺影本。
(四) 當年度(111-2)在學證明文件。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3-02-22|
{{ $t('FEZ005') }} 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