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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百齡高級中學

學生活動

註冊組 - 台北上城扶輪社飛鷹獎學金

{{ $t('FEZ002') }} 教務處|

台北上城扶輪社飛鷹獎學金
一. 本校高一高二學生,符合下列規定門檻者得申請:
   (一) 上學期智育成績排名列於該班前三分之一。
   (二) 德育評量"優良"以上。
二. 有意申請學生,請備妥下列文件,於3月9日(四)放學前交至教務處註冊組進行校內初選,擇優統一送件申請:
   1. 申請書(空白申請書可洽教務處註冊組)
   2. 111-1成績單影本(由學校蓋印證明)
   3. 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4. 低收入戶證明或清寒證明書正本(得以導師出具證明替代)
   5. 是否有其他公費待遇或其他獎助學金,由學校簽章證明
   6. "自傳及期許"文章一篇,以600字為限,需闡明學業完成後"取之於社會 用之於社會"之回饋社會理念
三. 入選學生可獲該基金提供連續6個月每月新臺幣3000元整之獎學金。
四. 入選學生之義務:
   (一) 入選學生應邀參加該社辦理活動,由該社酌發車馬費。
   (二) 入選學生本學期智育及德育成績如能符合標準及下列三款規定,下學期得以繼續申請本獎學金並優先錄取。
   (三) 入選學生學期結束後將個人目前學習狀況及學期總成績單做成報告(內容長短不拘),經教務處確認屬實後以電子郵件或郵寄方式寄發至該社,以使該社確認入選學生勤奮向學之狀況。此報告將作為下學期獎學金發放審核之依據,敬請準時繳交。
   (四) 入選學生須同意每學期參加該社舉辦之"講座"活動以及該社主辦或協辦之"社區服務"活動義工,以具體展現"取之於社會 用之於社會"之精神。
   (五) 凡參加該社所舉辦或協辦之活動,該社將於學期結束後頒發證書以資證明。
   (六) 若入選學生無法履行上述義務,該社可終止對該學生獎學金之發放及取消下一學期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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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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