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說明:
一、112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以下簡稱112學測)訂於112年1 月13日(五)至1月15日(日)舉行,為維護考生權益,有 關確診(輕症/無症狀)考生應試相關規劃,比照112英聽 於20縣市設置居護考(分)區供確診(輕症/無症狀)或 快篩陽性個案考生應試,並於本會大考中心網站112學測試 務專區設置「COVID-19自主填報專區」。
二、敬請協助提醒或督促所屬考生下列事項:
(一)112學測「COVID-19自主填報專區」開放時間為 112.01.08(日)9:00至112.01.15(日)15:40;填報注 意事項請詳附件四「確診(輕症/無症狀)或快篩陽性 個案考生自主填報注意事項」。
(二)考生於其應試當日零時前知悉應試期間屬於「確診(輕症/無症狀)且未解除隔離」或「經家用抗原快篩呈現 陽性」者,務必自112年1月8日(日)上午9點起至應試 當日零時前,依填報注意事項,於填報系統進行自主填 報作業。
1、 考生於「COVID-19自主填報專區」進行資料填寫並上 傳切結書即完成自主填報作業,本會將編配考生至居 護考(分)區應試,請務必下載或列印「確診(輕症 /無症狀)、快篩陽性個案考生通報單」,並留意通 報單所示新編定之居護考(分)區與試場,考試當日 若未依通報單所示至指定之居護考(分)區或試場應 試,將提報本會大考中心考試委員會審議,扣減該節 成績1級分,並視情節加重扣分或扣減其全部成績。
2、 考試地點、試場與座位安排,須由「COVID-19自主填 報專區」進行查詢,而非原試場查詢系統;居護考 (分)區考前不開放查看試場,請考生於「COVID-19 自主填報專區」查覽或列印試場平面圖。
(三)考生於其應試當日零時起才知悉為「確診(輕症/無症 狀)」或「經家用抗原快篩呈現陽性」者,應至原編配 之一般考(分)區應試;無論是否完成填報,均應於進 入考(分)區時主動告知試務人員,另行安排適當試場 應試。
(四)考生若未主動填報或告知,經查證屬實,將提報本會大 考中心考試委員會審議,情節重大者,以取消考試資格 論處;填報或告知不實者亦同。
(五)確診(輕症/無症狀)或快篩陽性個案考生前往應試之交通方式,得以同住親友1人以汽、機車接送,或搭乘防 疫計程車(考生自付車資),不可自行騎腳踏車或步行 前往試場。
1、 建議考生優先選擇由同住親友以汽、機車接送前往考 場,以免屆時恐有防疫計程車無法準時抵達致影響應 考權益之風險。
2、搭乘防疫計程車(考生自付車資): (1) 112.01.12(四)17:00前於填報系統之交通方式點選 「防疫計程車」者,本會大考中心將統一提供名單 予各縣市政府,以利事先調派車輛。 (2) 自112.01.12(四)17:00起至各考試開始日,考生若 有搭乘防疫計程車需求,請逕洽各縣市政府衛生或 交通單位,倘有困難者,務請與所屬考(分)區試 務人員聯繫。 (3) 已透過各縣市政府完成防疫計程車調派之考生,請 依約按時搭乘,以免造成社會資源浪費。
三、貴校師長亦可至「COVID-19自主填報專區」查覽所屬考生 填報狀況,登入之帳號及密碼為貴校112學年度考試專用密 碼,請詳本會111年8月19日考試字第1110800138號函附 件。 四、本會大考中心已於網站公告112學測各項防疫措施及考生應 考注意事項(完整版)等各項資訊,為利貴校進行宣導, 特於本函檢附相關文件,說明如下: (一)附件一:112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確診(輕症/無症狀) 或快篩陽性個案考生自主填報注意事項(公告日期:112年1月7日)。 (二)附件二:112學測考生應考注意事項(完整版)(公告日 期:112年1月5日)。 (三)附件三:112學測因應防疫措施新聞稿(公告日期:111 年12月29日)。 (四)附件四: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特別準則(公告 日期:111年12月28日)。 (五)附件五:112學測給考生的防疫措施叮嚀(公告日期: 112年1月9日)。 五、有關自主填報等相關問題,請逕洽本會大考中心顏儀方小 姐,電話:(02)2366-1416轉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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