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臺北市立百齡高級中學

人事室公告

人事室-有關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教育局函請各校確實遵照教育基本法及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相關規定

{{ $t('FEZ002') }} 人事室|

各位師長、同仁您好:

 

一、為應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將屆,請各位師長、同仁務必嚴守行政中立,並恪遵相關法令規定。

 

二、查教育基本法第6條規定:「教育應本中立原則。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從事宣傳或活動。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政治團體或活動。」又查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13條規定:「各機關首長或主管人員於選舉委員會發布選舉公告日起至投票日止之選舉期間,應禁止政黨、公職候選人或其支持者之造訪活動;並應於辦公、活動場所之各出入口明顯處所張貼禁止競選活動之告示。」

 

三、檢附行政中立規範簡報1份,請各位師長、同仁參閱並確實遵守相關規範。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3-10-27|

{{ $t('FEZ005') }} 1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