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主旨:有關「本市辦理115年度教育部教學卓越獎初選」報名時 間展延至115年2月12日(星期四)止,請貴校(園)鼓勵 所屬人員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局114年12月4日北市教職字第11431185741號函(諒 達)續辦。
二、為辦理教育部教學卓越獎初選,擬定旨揭實施計畫。為鼓 勵各校所屬人員參與,補助參賽學校(園)教學團隊初、 複選經費。
三、初、複選補助經費及獎金如下:
(一)初選補助經費每校新臺幣(以下同)2萬元;初選獲得優 等者獎金計1萬6,000元、甲等者獎金計1,500至2,000 元。
(二)複選補助經費每校9萬元;複選獲得金質獎獎金計60萬 元、銀質獎獎金計30萬元及佳作獎獎金計3萬元。
四、有意參賽之學校(園)請於115年2月12日(星期四)下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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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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