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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公告

註冊組 - 財團法人立賢教育基金會114年度獎助學金

{{ $t('FEZ002') }} 教務處|

財團法人立賢教育基金會114年度獎助學金

ㄧ. 獎學金名稱:114年度 獎助學金(含【The Shiner清寒獎助學金】及【火炬助學計畫】)
二. 適用對象:家境困頓、認真學習、品行優良的公私立高中職學子。
   *兩項獎學金合計每校總申請件數上限三件,其中含「火炬助學計畫」上限一件。
三. 申請時間:114/03/28截止(以郵戳為憑)
四. 申請資格:由學校推薦符合以下任一條件且非現正接受該會「火炬助學計畫」資助之學生。
   1. 家境清寒或遭逢家變(符合下列其中一項認定標準即可),仍有優秀表現或良好品格者。
       (1) 各校班導師認定並推薦之家境困頓、亟須扶助鼓勵、低收入戶者。
       (2) 經各政府、社福團體或家扶中心認定家境困頓須扶助者。
   2. 舉凡於某領域(學業、品德、技能或其他)有優良表現或展現高度的潛能與興趣者。

五. 注意事項:
   1. 由學校統一辦理申請,個別申請者恕不受理。
   2. 已獲學雜費項目全額減免、其他單位提供之獎學金者,該會仍接受申請。
   3. 該會將視情況指派人員致電或實際至校訪查。
   4. 如未能接受訪視或有不符合該會規定之任何一項者,則取消其申請。
六. 申請文件(學生完成):
 凡申請人符合以上各項規定者,請於本學期正式註冊後,備妥以下文件向學校申請。
 請自公文附件或該會網站(網址如下)列印填寫:
   1. 獎助學金申請表(附表二):請詳實填寫個人基本資訊。
   2. 學生自傳(附表三):請簡述家庭情形、個人興趣、志向等,或任何想讓該會了解的事情,不限字數,毋須制式。
   3. 導師推薦函(附表四):煩請老師將申請學生的家庭、學習、個人情況詳實以告,並敘明學生須特別照顧及關心之處,該會將視情形深入了解,並盡可能提供更多協助。
   4. 火炬助學行動方案(附表五):本項僅申請【火炬助學計畫】者須填寫。
   5. 註冊費通知單或收據影本:為了解學生每學期需負擔費用,請提供本學期註冊費(包括學費、雜費等)繳費通知單或收據影本一份。
   6. 成績單:前一學期(113-1)加註各科分數之學校成績單正本或蓋學校章戳之成績單影本一份。
   7. 各類證明:低收入戶、清寒、特殊境遇、身心障礙等(無則免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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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賢
獎學金
The Shiner
火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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