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據本局111年12月9日新北教國字第1112373592號函及112年4月7日新北教國字第1120630391號函(諒達)續辦。
二、本案旨在鼓勵海外青年投入國內英語教學活動,提升教學資源缺乏地區國中小學生英語學習機會,並促進海內外青年及少年交流,讓海外青年透過英語教學服務,增進對臺灣的認識及對優質文化的認同,同時有助於國中小學生英語學習,請各校踴躍申請。
三、本次係第3次徵件,前次徵件已申請之學校請勿再申請,相關期程及申請方式如下:
教育訓練時間:112年7月9日下午1時起至7月14日。
學校營隊服務時間:112年7月15日至7月28日。
請於112年5月8日前email申請表件及計畫書(含經費表)odt檔及核章檔予本局承辦人(AQ3122@ntpc.gov.tw),主旨請填「○○國中/小申請海青服務營」,俾本局辦理初審。
學校如已獲客家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及已核定補助辦理本活動,則不再重複補助。
四、檢送112年(2023)年海外青年英語服務營申請表件及計畫書(含經費表)各1份供參。
五、倘有疑問,請依學習階段洽本局承辦人:
國中階段:李修綺科員,(02)29603456分機2667。
國小階段:吳宓檈科員,(02)29603456分機2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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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5-25|
{{ $t('FEZ005') }} 415|